第三十章抵达圣地
今天是个罕见的好天气。晴空万里,风轻浪缓。
那位严苛悭吝的犹太商人死去后。
船长和海员们不再需要再故作忙碌地做样子,袒露出潮湿粘腻的皮肤,悠闲地站在甲板上晒太阳。
桅杆上悬挂着各式各样的换洗衣物。
乘客们也在甲板上三三两两聊着天,没人愿意继续窝在憋闷的船舱里。
这两天,船上的气氛一直很尴尬。
有几个乘客干脆直接在克里特岛下了船,打算转乘其它船只去圣地,以逃离这种窘境。
海妖之夜,洛萨看到了许多不堪入目的场景,乘客们,水手们,不分男女,搂抱在一团...而在公教教义中,无论是通歼还是同性恋,都是罪孽。
“等到了圣地,一切罪恶都将消弭。”
贝克特神父对人们如是说道。
那晚,他在海妖的歌声作用下,跟一名男性水手在船舱里翻滚许久。
耶稣肯定不认为人们抵达圣地,就罪孽全消了,但神父还是这样说了。
正如耶稣不会认为杀死异教徒无罪,反而是通往天国之路,但教宗陛下还是这么说了。
水手们对这些看得要格外通透,常年在海上奔波的他们,信仰并不虔诚。
在海啸,海盗,风暴到来之时,他们甚至会向异教的海神波塞冬祈祷。
而在狭窄宛如与世隔绝的船只上,基情虽说不是司空见惯,也绝非什么难以想象的事情。
海妖的尸体据说能榨取出堪比龙涎香的,具备催情作用的名贵香料,但洛萨放弃了切开她们尸体取香的做法。
对类人生物进行宛如猪羊般的宰割,他暂时还做不出这种事。
…
距离他们驶离克里特岛已经过去整整两天的时间了。
他们期间经过了塞浦路斯岛,但没在那里多作逗留,只是又补充了一波淡水便驶离了。
那里曾是东帝国的核心领土,于东帝国的摄政女皇加冕之后,便趁机独立,拥有着一支不俗的海上力量。
经过塞浦路斯以后,他们距离圣地已经很近了,时不时能隐约看到远方,那条一片昏黄的海岸线。
这里的船只也变得密集了许多。
载满来自东方的香料和丝绸的商船;载着零散十字军的客船;以及海盗们配备了诸多大桨,在船首安装有弩炮,来去如风的划桨战船...经常能看到海面上漂浮着散架的破碎船板和木桶。
那是被劫掠,摧毁的商船,以及被海军们击毁的海盗船残骸。
“快看!”
水手们突然激动了起来。
有人欢呼道:“是我们的船!”
在遥远的海平面上,一支规模庞大的舰队逐渐出现在了众人面前。
体型较小的护卫舰,庞大的主力舰,桨帆船...
它们巨大的黑色帆面上,印有一个个白色十字徽记。
一张张帆迎风鼓胀,带来强大的动力,推动那一艘艘大舰在海面上横行。
“那是...医院骑士团的舰队!”
洛萨立刻吩咐道:“悬挂十字军旗,别让我们的基督兄弟误会我们的身份!”
贝克特神父与有荣焉道:“医院骑士团在圣地,拥有着一支规模庞大的海上力量,他们时常出海巡逻,保护商路与海上朝圣者们的安全。”
这就是现如今骑士团的力量。
不是王国,却胜似王国。
洛萨斜睨了他一眼,看得他有些心虚。
这几天,贝克特神父明显消停了不少,这个老家伙的失身,使他在船上的颜面大跌,生怕洛萨会将此事传出去,变得患得患失了起来。
...
柯克船抵达贾法城外的港口时,恰巧是正午时分,光线最毒。
这里的地貌风化严重,到处都是荒漠和戈壁滩,隐隐还能看到几座侵蚀严重的塔楼式建筑,耸立于空旷无际的戈壁滩上。
芙琳吉拉慵懒的声音响起:“大人,太阳好晒,晒得我快要死掉了。”
洛萨倍感无奈:“别装了,你只是透支了一次精神力,睡了两天早就没事了,你堂堂吸血鬼王族哪那么脆弱?”
“就是吸血鬼才怕太阳嘛!”
般若依旧安安静静跟在洛萨身旁,像是他的影子一样。
平时尽量减小自己的存在感,但关键时刻,又总是能令人安心。
“汉斯,打起我的燕尾旗!”
洛萨命令道:“自今日起,我们恐怕得跟很多贵族打交道,由你暂任纹章官一职。”
汉斯面露难色:“抱歉大人,虽然我很荣幸接受此职,但我在纹章学上的学识有限,恐怕不能称职。”
洛萨摇头道:“不称职也得有。而且,你在纹章学上的知识,本就已经胜过绝大多数骑士了。”
莱恩叮嘱着麾下的领民,高声道:“都挺直腰杆,记住这几天我和莫德尔军士教给你们的东西,别丢了大人的脸面!”
“是!”
这些领民中,男性现在一律手持长矛和盾牌,虽然没有着甲,但都披上了统一制式的罩袍,看上去也有模有样了。
当然,他们现在还只是样子货,仅能起到仪仗队的作用。
其战斗力,也就比征召来的农兵强一点。
纸上谈兵,永远比不上真正的操演。
洛萨深吸了一口从内陆吹来的干燥的风。
终于到了!
“这就是圣地,无数人来此寻求救赎…以及财富,来自西方,穷困潦倒的骑士,也可在此,摇身一变,成为一城领主。”
洛萨站在码头上,数日来第一次踏上坚实的大地,使他的脚步不自觉有些飘忽,是般若及时搀住了他。
“准备出发吧,这里距离耶路撒冷不远,早些抵达目的地,我们也好休息。”
柯克船被他交给了船长,但船上的商人的财富,被他尽数征用了,充当保卫圣地的“神圣资助”。
刚走出没多久。
这时,洛萨看到一支队伍从码头上下来,他们打着黄底十字的旗帜,大多身穿暗红色与白色相间的罩衫。
装备精良,一看就是专业的军士和骑士。
为首的骑士牵着马,径直询问道:“这熟悉的立狮纹章,你是哈布斯堡家族的?”
“你们是?”
洛萨皱起眉。
哈布斯堡不是多么显赫的家族,影响力也仅局限于施瓦本,巴伐利亚地区。
他属实没料到,刚下船没多久,就被人认了出来。
“我是向伊贝林的高弗雷男爵效忠的骑士凯文·麦克基德,这是我侍奉的小主人,伊贝林男爵唯一的继承人,贝利安阁下。”
洛萨将视线投在骑士的身后,那个裹着一件暗红色罩袍的年轻男子。
原来这人才是正主,只是看起来没什么存在感的样子。
“我是阿尔高的洛萨,哈布斯堡家族,维尔纳伯爵的次子,也是一名无地骑士。”
洛萨向对方点头致意:“很荣幸认识你们,伊贝林的贝利安爵士,凯文骑士。”
“洛萨骑士,您的父亲与我的主人是非常要好的朋友,他们曾一起于耶路撒冷王家骑士团为国王陛下效命,我是亲眼见证他们并肩作战的深厚友谊的。”
凯文骑士看着洛萨的罩袍,眼神中流露出了一丝缅怀:“就是这样款式的袍服,真是令人怀念。”
耶路撒冷王家骑士团很显然不是圣殿和医院骑士团那样的军事修会。
而是类似于后世勃艮第的金羊毛骑士团那种荣誉称号,代表一种勋位与荣耀。
“只是我不明白,他为什么不选择留在圣地,而是返回瑞士那样的穷山沟,去做了一个乡下伯爵。”
“说实在的,我也不明白他到底是怎么想的——我一直以为他是在圣地混不下去了,才返回的施瓦本。”
洛萨耸了耸肩。
他是听过对方的名头的,维尔纳伯爵曾经有限提到过的在圣地的几位战友之一。
伊贝林的高弗雷男爵。
伊贝林家族并不简单,虽然只是个男爵,但这男爵的含金量依旧不是阿尔高的维尔纳伯爵所能媲美的。
首先,伊贝林距离贾法如此之近,是一座商贸发达的贸易城市,过往商队络绎不绝,只是抽税都是很大一笔收入。
此外,耶路撒冷王国规模有限,有名有姓的男爵加起来也就十余人。
而伊贝林男爵很显然就是其中的佼佼者,属于鲍德温国王的轻信,铁杆儿的王党,名下不止有伊贝林一块封地。
来时路上洛萨就盘算着要怎样跟他们扯上关系了,没想到恰巧在此遇见了对方的继承人和家臣。
凯文骑士询问道:“洛萨骑士,你们这是正打算去圣城?”
“没错,既然已经到了圣地,还怎能按捺住立刻赶往圣城,瞻仰圣墓和橄榄山的苦难大教堂的急切心情呢?”
“哈,的确如此。不介意的话,我们就结伴同行吧,男爵大人正在贾法城中等候,我想他一定很高兴能同时见到自己和故友的儿子。”
“那再好不过了。”
洛萨笑容满面地和对方搭着话:“贝里安,你是高卢人吗?或许我叫你贝里昂更合适一些。”
贝里安微微点了下头:“是的,没错,洛萨骑士。”
“贝利安,你看起来似乎有些拘谨?”
“的确…我不是贵族,我指的是,曾经我只是个铁匠,所以并不擅长跟你们这样的人打交道。”
“我明白。”
洛萨点头道:“但恕我直言,你根本无需拘谨,这个时代卑劣如恶棍的贵族比比皆是,只要你有着一颗高洁的灵魂,即使是铁匠,也能笑傲王公。”
贝里安的情况,说白了就是私生子合法化,在这个时代并不鲜见。
多见于绝嗣的家族,当然由于宣称较弱,继承权被实权大贵族的亲戚给强行夺走的事情也时有发生。
中世纪讲究一个法理,但归根结底,还是要靠拳头的。
ps:电影天国王朝的内容有不少都是经过艺术加工,甚至凭空捏造的,比如贝里安根本就不是私生子,而是家族第三子,也并不像电影里那样年轻。
这里要说的是,不要试图从小说里学历史。
因为作者表示会采用部分电影情节,杜撰部分情节,最后再加上一小部分历史情节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