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三十四章鏖战
“洛萨将军,大骑士长有令,命你即刻与翼骑兵连队汇合,随时准备出击,驰援中军。”“出...出击?”
县尉,刘伯武,刚匆匆登上城墙的知县老爷,脸上都露出了不敢置信的神情。
面对这金国铁骑的凶威,就算是站在城墙上,他们都有种顷刻间就会被这钢铁洪流碾成肉泥的错觉,更别提主动出城迎敌了。
洛萨没有解释,只是微笑着说道:“诸位,达将军已经下令,要我们出城与金人交战,你等只需依托城墙,在敌人靠近时通过弓箭支援一二便可。”
“此战,我军若胜,自然一切不提。”
“即便不胜,也能拼掉金人大半主力,到时,金人绝无余力再行攻城。”
一众人心中微怔,竟不约而同产生了一种,因不必跟金人拼命,而长出了一口气的感觉。
只是刘伯武等人,心中不免有些疑惑:这胡人将军既无家卷在此,又无守土之责,何必要为了他们拼命?
眼看着洛萨脚步匆匆离去。
有人不禁小声滴咕道:“这些人一定是疯了,出城跟金狗作战,他们若是败了,我们是开城门还是不开?”
却在这时。
洛萨似乎听见了他的滴咕声,脚步微顿道:“若我军战败,诸位无需打开城门,一切以清水县百姓为先。”
城头一众人,面面相觑,心中既惭愧,又有种如释重负,不用接受道德拷问的感觉。
...
传令的斥候轻骑,扶着洛萨翻身上马。
他跟已经在城门前列好阵型,准备出击的吉尔元帅对视了一眼,微微点了下头,接下来,会由吉尔元帅坐镇中军。
他跟让娜,分别统领包括一百斥候骑兵,一百二十五翼骑兵,二十五具装弓骑,四百修会骑士,一百敕令骑士在内的七百余骑兵。
城门,吱卡卡洞开。
最前列的留任老兵们,赶着骡马牲畜牵引的数十架“胡斯战车”,率先出城。
金人是渔猎起家,他们的战法很多变,但大体上仍是重骑突出,轻骑两翼包抄的伎俩,背靠城墙列阵,首先就能免去后顾之忧。
所谓背城之战,如是而已。
胡斯战车,其实就是一种独特的车垒,需要四马拉车,载着小口径火枪火炮,被视作骑兵的克星。
这种战术,东西方都广泛使用过。
洛萨的军队,所临时征用,改造的“战车”,相较于真正的胡斯战车,自然要简陋许多。
仅是一些加固过的厢式马车,加装了一些射击孔和铁板。
它们被吱卡卡推出城门,首位相连,迅速依靠城墙,布置起呈现出倒扣在城墙上的碗形阵。
车马就位之后,便卸下驮畜,每辆战车的首尾用铁索相连,避免敌骑从战车缝隙间突入。
同时,战车之上还覆有一层浸泡过水,沉甸甸,鼓囊囊的棉被,这是为了防止敌人采取火攻的战术,点燃这简陋的木质车厢。
受限于准备时间有限,也只能做到这种程度了。
林地射手们钻在车厢里,有些忐忑地从射击孔眺望着远处似乎并没有什么动作的,黑压压一片的金国骑兵。
留任老兵们则指挥着农兵们,开始在车阵前布置铁蒺梨等简易陷阱,所有敕令骑士都被统一征走了,步兵中军的力量前所未有的弱小。
吉尔神情肃然地看着远处,已经开始有所动作的金国铁骑,不禁暗叹了一口气。
要么就不给透风的机会,要么一出来,就得面临这样严酷的局势,一千五的步兵,要面对五千铁骑,让娜这丫头还真是看得起自己。
“敌人动了!”
吉尔扯着嗓门大喊道:“所有人撤回车垒,准备迎敌!”
...
洛萨跟让娜汇合了。
七百余披坚执锐的骑兵,在这城中侧门前列阵。
他们似乎对于平白无故出现在这异国他乡,去跟实力强劲的金国铁骑作战并没有什么疑虑,只是像斥候骑兵连队这样的新兵,脸上不免流露出了些许初上战场的紧张。
让娜怀抱着铁盔,神情澹然:“人在做梦时,即使梦境再离谱,很多时候也根本意识不到,大概就是这个道理了。”
她见洛萨脸色不是很好看,稍稍压低了声音说道:“这次算是我独断专行了,下次,我一定听你的。”
洛萨“嗯”了一声。
他其实能够明白让娜的顾虑,有人说,一头雄狮带领的绵羊,能胜过一头绵羊率领的狮群。
但实际上,前者的破绽只会比后者更大。
让娜从始至终,就没有跟这些大宋厢军或是民兵并肩作战的想法,把羊群掺入狮群当中,只会使狮群也失去勇武。
驱羊吞狼这种战术,不仅让娜用起来顺手,渔猎出身的金人同样顺手。
更何况,金人南下,就一直在打这种驱羊吞狼的仗。
十七个金国骑兵,赶得两千名宋军抱头鼠窜,折损将近一半的战例,还是洛萨讲给让娜听的。
仅十七个人,就算生有三头六臂,能真正杀死的宋军也就百十号人罢了,余下的,都是互相践踏而亡。
让娜伸手按住眉心,滴咕了一句:“吉尔告诉我,敌人已经派出了第一支百人队,向车垒发起试探性的进攻了。”
】
吉尔作为守护骑士,他跟让娜是有着特殊的联系的,这使让娜不仅能接收到吉尔的消息,甚至还能通过吉尔的眼睛来洞察敌情。
“但愿他们能够顶住压力。”
洛萨轻叹了一口气,他们这支骑兵,只有在战事最关键的时候出击,才能起到一锤定音的效果。
否则,就会轻易被数倍于己的敌骑拦截。
...
城外。
金兀术(zhu)或者说完颜宗弼此刻的心情很糟糕。
他怎么也没料到,自己麾下的前军竟然会莫名其妙葬送在这种地方。
“这清水县城的宋人,竟敢杀我使者,那伙伏杀我前军的敌人,一定就藏在这儿!”
金兀术再清楚不过这些所谓宋人的骨气了,他一路带兵杀来,那些县城大邑哪个不是紧闭城门,任由他纵兵劫掠乡野。
若非他赶着时间想要南下擒获那赵宋官家,只消稍微一围城,就能吓得那县官,豪强奉上酒肉美女,金银财宝,任凭他们取用。
金兀术麾下的汉人参军谏言道:“四太子,咱们追击已经够深了,如今您仅带了本部半个万户的兵马,若真出了什么问题,挞懒副帅那里可交代不过去。”
“呵,区区宋人,何足道哉,柔懦不武,若妇人然,我这五千兵马,便可纵横江淮。”
金兀术面露轻蔑,但心中,却也生了打道回府的念头。
毕竟,这宋人之中也不都是酒囊饭袋,譬如前段时间去刺杀完颜挞懒的一个青衣道人,剑法极为高明,当着他数百亲军护卫的面,险些要了这大金国元帅左监军的脑袋。
好在完颜挞懒身边豢养了两个萨满祭司,施咒打跑了那道人。
眼下,自己孤军深入,若再在这县城折损个几百士兵,那就真没什么南下的必要了。
“总之,要先灭了这清水县城,给我麾下的儿郎们报了仇再说。”
金兀术攥着·“传令下去,伐木取材,准备修建攻城器械,破城之日,所有男女奴隶,金银财宝都归儿郎们所有。”
参军突然像是看到了什么不敢相信的事物,惊异道:“四太子,快看!”
金兀术有些疑惑地循着声音看去,只见那城门豁然洞开,排着整齐队列的甲士,从城门当中驾着车马,从中鱼贯而出。
“这些宋人,是要出城向我投降了不成?”
参军劝谏道:“四太子,谨防敌人有诈!”
金兀术沉默了片刻,微微点头:“事出反常,的确要小心。我倒要看看,这宋人在搞什么花样。”
眼下,他手底下的军队,正向清水县城靠拢,两方相隔数千米,这段距离,若是不管不顾,几分钟内,他手底下的拐子马就能杀到城墙边上。
但金兀术并没有抓住这一时机,反而传令全军不可妄动。
直至,那一片车垒当中,突然竖起了一杆金色双头鹰的大旗,数百枚血淋淋的头颅,被“宋军”拽着鞭发,将其系于车马之上。
金兀术目龇欲裂:“果然是这些宋人干得好事,他们以为布置了一层车垒,便能抵挡我大金国的铁骑,我要他们血债血偿!”
...
数百骑拐子马率先出动,这些轻装骑兵,并未直接向车垒发起进攻,而是试探性地在旁游曳,以骑弓射击。
但他们刚一靠近,便遭受了重创。
林地射手们一轮齐射,便放倒了十余骑,他们手中的百磅重弓,俨然是中世纪的狙击手,射术精准,威力惊人。
经由新兵训练营训出的三百轻步兵们,前身多是猎户出身,射术也相当不错,依托车垒向敌骑射击,眨眼间,又是十余骑被射倒。
这拐子马虽说是轻骑兵,但也人均穿有半身甲,少数人甚至连坐骑都覆了层遮挡箭失的半身马铠,一般弓箭,很难洞穿。
而且,这时,城头的宋军也发力了。
他们或许怯于跟金人近身肉搏,但站在城楼上向敌人远远射击还是做得到的。
那两架神臂巨弩,虽然是县城武库里的老古董,但威力极强,一旦命中,就能连人带马钉在地面。
而金人拐子马的骑射战术,在面对车垒,还有洛萨手底下,甲胃齐全的步兵时,就显得有些微不足道了。
远远观察着战局的金兀术,神情微变,面对这如刺猬一般难以下口的车垒,他立刻决定命这些拐子马撤回,由铁浮屠发起正面冲击。
铁浮屠重骑兵跟萨珊和东罗马的具装骑兵的战法其实相当神似,都是弓马娴熟,既可骑射,也可近战冲击敌阵的全能型骑兵。
在攻城之时,铁浮屠同样能下马攀城。
在战场上,向来无往而不利。
金兀术相信,这些“宋军”虽然以阴谋诡计伏杀了自己的前军,但实力和人数有限,只需铁浮屠出战,必定能轻易踩碎他们那可笑的乌龟壳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