海棠书屋/通关游戏后,我成了反派BOSS/ 第三百六十三章领袖孤独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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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百六十三章领袖孤独

    凶兽危机结束后,由于边陲区损毁严重,不再适合居住,边陲难民暂时被当局安置在了城里。

    安置区位于锈墙区,24小时都有当局部队值守,一栋先前未竣工的烂尾楼被分配给了狼袭,他们的人都栖身于此。

    现在是早饭时间,狼袭成员们正在搬运当局给的生活物资,泡好一碗碗方便面分发给同伴。

    苏默跟特洛伊来到这里的时候,不管是在烧水、吃饭、亦或是休息的狼袭成员先后起身,投来尊敬的目光。

    苏默对这些人点头聊表问候,跟着特洛伊上楼。

    在6楼的一间房间里,苏默看到了希贝尔。

    因为是烂尾楼,这里的装修很破烂,内饰全是毛坯,连门和窗都没有,只能用外面捡来的铁支架撑几块破布挡风。

    希贝尔躺在挡风帘后面的一张地铺上,身上盖着厚厚的破棉被,脸色惨白如纸,她明明裹得很严实,整个人却止不住发抖,额上不停冒冷汗,将枕头都打湿了。

    她的神志已经不清晰了,连苏默来了都没发现,那双眼睛半睁半闭毫无焦点,旁边几名负责照顾她的狼袭医生都一筹莫展,束手无策。

    特洛伊颤声说:“上次阻击凶兽回来,她的情况就在剧烈恶化,刚开始饭吃不下水喝不进,到后来整夜整夜吐血,现在动不动就昏迷,每天只有几个小时清醒”

    苏默注视着仪容枯槁的希贝尔,没有说话,心中像压了一块石头。

    希贝尔的情况,苏默自然是了解的,她和以前的诺白一样,是个「血码解离综合症」患者。

    血码是三大超凡体系中公认潜力最强的力量,和提升曲线平滑的义体与灵脑不同,血码的力量曲线是指数函数。

    血码前期的表现非常糟糕,以至于低阶血码携带者被普通人单杀这种事都屡见不鲜。

    可血码阶级越是往上,提升幅度就越夸张,会远远把义体和灵脑的力量甩在后面。

    所以这也是为什么,那些自命不凡的人都更倾心于血码,因为成为血码携带者就意味着有更大的可能性。

    但这种追求是有代价的。

    使用义体或者灵脑也有代价,但至少风险可控。

    比如义体,就算植入者身体扛不住出现免疫排斥反应,可以打药,可以换低级义体,身后永远有退路。

    但血码不一样,一旦成为血码携带者,就有一个永远的阴影追在后面——血码解离综合症。

    这种病的发病概率不高,可能每几万个血码携带者里只有一两个会发病。

    可一旦不幸患上这种疾病,那就是真正的噩梦。

    它所带来的痛苦难以用寻常语言描述,且没有办法通过任何止痛药物缓解。

    治愈办法,有,但牢牢捏在合子公司手上,那就是苏默和诺白曾经一起去找过的「基因编译蛋白」。

    和随处可买的义体免疫制剂不同,基因编译蛋白是合子公司顶级规格的管制品,每一支的出入库都有极其严苛的审批,并需要赵弈鸣那种地区最高负责人的许可。

    这就是公司的冷酷策略,血码可以对外泄露,甚至可以随便投放,只要有钱就能在黑市搞到,谁都可以成为血码携带者。

    至于有了血码以后,不幸患上血码解离综合症怎么办?

    你可以来投靠公司,以后永远当公司的狗,公司会负责帮你治病——当然,前提是公司看得上你。

    如果公司看不上你,或者你自己不愿意来,那也没事,随你,你就在一次又一次发病中眼睁睁看着自己的身体崩溃吧。

    诺白当初被迫给唐老卖命,就是因为曾得罪过合子公司,没法投靠,而恰好唐老又许诺会给她基因编译蛋白,她才走上那条不归路。

    其实唐老有个屁的药,以他的社会地位,别说拿到基因编译蛋白,但凡能被他亲眼看到,都算公司后勤部门失职,得有一堆人吃枪子。

    唐老当初完全是忽悠诺白,就是打算利用完榨干她再一脚踹掉。

    诺白无疑是幸运的,遇到了苏默,在无主之地遗迹找到了最后的希望。

    但希贝尔是不幸的,虽然他也遇到了苏默,但苏默已经没办法救她了,因为他真的不知道上哪能找到这玩意,甚至连诺白那次,都是硬赌出来的。

    苏默垂着眼低声说:“抱歉,特洛伊,看到希贝尔这样我也很难过,但以我目前的能力帮不了她.”

    特洛伊睁大眼睛,声音很明显在颤抖:“怎么会呢?你不是认识赵弈鸣吗?他是合子公司新月城地区首脑,拿出一支基因编译蛋白对他来说肯定不是难事!”

    “确实,对他来说不是难事。”苏默看着特洛伊的眼睛,目光和声音都幽幽的,“问题是,拿什么去跟他换呢?”

    特洛伊着急地说:“你先去问问他,行吗?先问了再.”

    “我问过了。”苏默打断了他,“或许我嘴上没说,但我内心里是把你们当朋友的,你妹妹的病我也知道,所以早就去问过赵弈鸣了,你要听他开的条件吗?”

    “你说!”特洛伊像是抓住最后一根救命稻草,眼巴巴看着苏默。

    苏默:“很简单,就一个条件,狼袭全员归顺合子公司。”

    特洛伊的眼神快速涣散,整个人像被抽掉脊梁骨,无力地向后退去,弯着腰靠在墙边,颤抖着手扶住了额头。

    许久的沉默后,他嘴里艰难地挤出一句话:“我去找老大谈谈”

    “特洛伊!.”突然,虚弱嘶哑的声音响起。

    希贝尔不知何时恢复了意识。

    “希贝尔!”特洛伊赶紧跑过去半跪在她身前,握住了那只冰凉的小手。

    希贝尔紧紧咬着牙,很艰难地抬起手扇打在特洛伊脸上,看似很轻,其实已经耗尽了她几乎全部的力气。

    “你有没有骨气?!”

    “狼袭为什么存在,你难道忘了吗?还有我们的理想,你全都忘了吗?!”

    “在这条路上,我们失去了多少同伴?那么多人都死了,现在不过是轮到我而已。”

    特洛伊没有说话,只是无力地垂着头,紧咬下唇的牙齿陷进皮肉,几乎咬出了血。

    希贝尔看向苏默,枯槁的脸上勉强挤出笑容,嘶哑地说:“大当家,刚才的话我都听到了,谢谢你把我当朋友.”

    “虽然认识的时间不长,但能遇到志同道合的人,真的很开心.”

    话落,特洛伊突然感觉掌中那只小手失去了力气,再定睛一看,希贝尔又陷入了不知何时才会苏醒的昏迷。

    血码解离综合症没办法用基因编译蛋白以外的药物治愈,苏默现在确实帮不了她什么。

    他本来想让希贝尔转个地方,到边缘大厦的医疗区去修养,虽说不会发生什么质的变化,至少环境好一些。

    但他后来一打听才知道,市议长阿米尔制定了很严格的政令,禁止边陲难民离开安置区前往其它城区。

    现在斯琴科夫被停职了,治安局暂由阿米尔代为管理,苏默和这家伙没什么交情,自然也开不了绿色通道。

    苏默能做的也就是给狼袭留点钱,不说别的,至少别让希贝尔醒来时只吃那些廉价泡面。

    特洛伊手上捏着那张苏默给的银行卡,无力地瘫坐在希贝尔身旁,低声呢喃:“我很后悔.”

    苏默:“你是指什么?”

    特洛伊眼神与声音中满是悲哀:“她们两个认识就是一个错误。”

    苏默叹声道:“你们两个是芬里尔以前从黑市救下来的,没有她,你们根本活不到现在。”

    特洛伊露出惨淡的笑:“那至少我能死在她前面,不用眼睁睁看着他在我面前一天天死去。”

    苏默沉默了,无言。

    这里没有自己能做的事,他也不想打搅希贝尔休息,告别后离开了房间。

    刚走出门,他兀地发现一个高大的身影正靠在水泥墙边站着。

    芬里尔靠墙半仰着头,唇间咬着一根燃烧的雪茄,从上面积累的厚厚烟灰看,她站在这里有一会了,那双暗紫色眼瞳在缭绕的烟雾后面若隐若现。

    苏默压低嗓子,用只有她能听到的声音问:“都听见了?”

    芬里尔只是取下雪茄弹掉烟灰,带头向阶梯走去:“聊聊吧。”

    两人来到顶层天台。

    现在是上午,因为昨天下过雨,空中弥漫着雾气,一眼望去灰蒙蒙的。

    延绵的城市线在薄雾中模糊不清,灰暗的色调冲淡了这个城市的所有色采,风不断带来远处交通工具行驶的喇叭声,冷冰冰的,给人一种难言的凄凉感。

    苏默和芬里尔并肩站在天台边遥望城市线,问道:“刚才希贝尔醒的时候,怎么不进来看看她?”

    芬里尔:“怕吓着她。”

    苏默:“吓着?”

    芬里尔用自嘲的口吻说:“她得病好几年了,每次犯病,我都没时间去看她,她也习惯了这样。我今天要是突然去一次,她岂不是吓一跳?”

    苏默听笑了:“你这话让我想起我爷爷,他晚年也是生病倒在床上,平时我们家都是三三两两去看他,一直没出什么状况。”

    “后来有一天,刚好亲戚们都在,我们大家一股脑过去看望,结果爷爷第二天就走了。”

    “医生说,因为我们平时不会这么多人来,突然所有人到齐,我爷爷以为是自己大限到了,大家来看最后一面,心里吊着的那口气一泻,人立马就没了。”

    芬里尔不禁莞尔,低声说:“所以想想还是算了,以前都从来没去看望过她,那也别在最后这时候扮好人了。”

    苏默沉默片刻,说:“芬里尔,你这人其实挺混蛋的。”

    “我知道。”芬里尔没有否认,幽幽的声音仿佛陷入了回忆,“所以有时候我也会问自己,她到底为什么会死心塌地跟着我这种混蛋。”

    “十年前救下她的时候,她还是个毛头小鬼或许也不能说救吧,就是看到她脖子上挂着链条,顺手帮她拆了而已。”

    “我救过的这类小鬼其实不少,大多是朝你鞠个躬,道声谢,然后就跑远了。”

    “但希贝尔不太一样,她说自己的命是我给的,这辈子就是我的人,跟定我了。”

    说到这里,芬里尔轻笑道:“那种年纪的小鬼,你知道的,很中二,明明饭都还没吃几年,张口闭口动不动就是什么一辈子,我从来不信他们的鬼话。”

    说到这里,芬里尔不知为何顿住了。

    苏默帮她把话接了下去:“但希贝尔就是不一样。”

    芬里尔的双眼仍旧遥望着远方,缓缓说道:“最早跟着我的那批人里,有我父亲的故交,有我从小玩到大的朋友,也有许许多多后来志同道合的伙伴。”

    “跟那些人比起来,希贝尔实在太渺小了,渺小到我根本不会正眼看她,有时候见面打招呼,我一时半会都想不起她的名字。”

    “但也正是那些人,后来有的为团体牺牲,有的抵抗不了各种各样的诱惑,要么隐退,要么去了其它更好的团体,还有些幸运儿被巨头企业招安,变成了他们自己曾经最讨厌的人。”

    苏默这才突然发现,芬里尔并不是漫无目的遥望,她从始至终盯着的都是一个方向。

    城市线远端,岿然耸立的三重塔楼仿若要刺破苍穹,象征新月城至高地位的通天塔,就这么倒映在芬里尔眼瞳的最中央。

    “等有一天我恍然回过神,发现狼袭确实在我手中逐渐壮大,但最初的那批同伴也都离我而去。”

    “最后剩下的,居然是那个名字经常想不起来的小鬼,还有总跟在她屁股后面的哥哥。”

    苏默心中涌过一丝怅然。

    领袖往往都是孤独的,尤其是芬里尔这样的领袖。

    因为她站得太高了,看的都是遥不可及的东西,一刻不停走在没人踏过的道路上,很难有时间回头看一眼。

    而等她有一天蓦然回过头,发现曾经紧紧跟在身后的人都不见了,就像一场梦,那真的是世间最大的孤独。

    芬里尔指尖的雪茄已经燃至末节,火烫到了手指,她却完全不自知。

    “所有人走完,才看清谁是一心一意跟着你的人,最悲哀的事情莫过于此。”

    “我当时想着,现在发现也许还不晚,我可以把以前缺的东西弥补给她。”

    “但现实告诉我,太晚了,来不及了。因为一次又一次为我战斗,她已经患上血码解离综合症,我什么都弥补不了了。”

    说到这里,芬里尔很罕见地低下头,声音低得几乎听不清。

    “我对不起她。”(本章完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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